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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组织章程

第一章 宗旨与内容
第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是国家批准举办的国际性时装设计展示与流行趋势发布活动,宗旨是会聚中外知名品牌和优秀设计师定期发布设计作品、时尚创意、流行趋势和新技术成果,促进衣着消费品需求增长和产业升级。
第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按季节举办春夏和秋冬系列发布会,内容包括时装、成衣、鞋帽、饰品等产品设计和化妆造型、流行资讯、技术交流、人才推介等产业服务。
第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和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组织中国时尚大奖、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中国国际时装周品牌大奖等年度评选活动,以表彰在时装设计、品牌经营、产业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业人才和时尚品牌。

 

第二章 议事与执行
第四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是中国国际时装周的议事机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合作机构和发布单位共同组成,设主席团、执行主席和名誉主席。
第五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主席团主席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合作机构、主导品牌的负责人担任,主席团主席代表理事会出席开幕式、颁奖典礼和有关新闻发布会等重要活动。
第六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及主席团会议负责审议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方案,邀请有关知名人士担任中国国际时装周名誉主席。
第七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负责中国国际时装周的组织实施,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三章 作品发布与知识产权
第八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组委会公告,举办中国国际时装周专场发布会至少提前60天申报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组委会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安排发布场次并签发正式邀请函。
第九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专场发布作品必须是设计师原创或品牌及时尚机构自主设计,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发布作品(包括产品和设计)著作权属于发布单位,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拥有新闻宣传和项目推广使用权。
第十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发布单位和采访媒体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维护中国国际时装周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 年度奖项与评选组织
第十二条 中国时尚大奖年度最佳男装设计师、最佳女装设计师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团根据时装设计师积分排名和发布作品提名,最佳化妆造型师、最佳职业时装模特、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根据专业委员会及发布单位推荐意见提名,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和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会投票产生。
第十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品牌大奖年度女装设计奖、男装设计奖等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团提名,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和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会投票产生。
第十四条 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是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设计师的最高荣誉,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会和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 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根据中国国际时装周评委团评分排名确定。
第十六条 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和时装艺术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提交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审议修改。
第十八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指定的专业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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